中國信保通過賠款轉讓、應收賬款轉讓或融資銀行直接投保信用保險三種模式,為企業提供保險項下融資服務。
1. 賠款轉讓模式
出口商(銷售商)在中國信保投保并將賠款權益轉讓給銀行后,銀行向其提供融資,在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,中國信保根據《賠款轉讓協議》的約定,將按照保險單約定理賠后應付給出口商(銷售商)的賠款直接全額支付給融資銀行的業務。
2. 應收賬款轉讓模式
出口商(銷售商)在中國信保投保并將保險單項下形成的應收賬款轉讓與銀行,銀行向其提供融資,并成為轉讓范圍內的保險單項下的被保險人,在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,中國信保根據保險單及《應收賬款轉讓協議》的約定,將賠款支付給融資銀行的業務。
3. 融資銀行直接投保信用保險
由銀行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,將其持有的債權直接向中國信保進行投保,并獲得中國信保信用風險保障的信用風險產品。在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,中國信保將根據保單約定,向銀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相關產品包括:
出口信用保險(銀行)保險單
出口信用保險(福費廷)保險單
國內貿易信用保險(進口保理)
出口買方信貸保險
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資保險
海外投資(債權)保險
海外融資租賃保險